Wednesday 27 August 2008

華衣與妳。

z.

妳會願意這樣穿著走上街嗎?
穿華衣,於妳,根本是遊戲。
願妳樂透。

e.

Monday 25 August 2008

新生命。





我不是別人的太太,更加未有當過任何人的母親,但作為一個女人,我不明白,為什麼這個世界上有這麼多不負責任、沒有母愛的女人要生孩子?

那-是-一-條-新-生-命-呀!

今天,跟妹妹吃下午茶,姐妹倆閒聊,談及她的一位小學老同學兼好友L太太(我都認識的,因為我跟我妹唸同一家小學)。

L太太的小姑,前年才大約21歲(定唔知20歲)時,跟年齡相若的男朋友奉子成婚,根本毫無經濟能力去養育小生命!兼且拉扯了好一陣子才勉強成婚,婚禮當然亦是馬馬虎虎了事。我並非看不起人家年輕人,沒有前途,只是,他們有多愛對方呢?有多想成為小孩的父母呢?


特別是當我聽到那位年輕媽媽將兩歲不到的兒子,交由「特價印傭」照顧;年輕父親則剛失業;年輕母親寧願去遊船河都不照顧兒子(還要隱瞞著老公呢!)……
那位小朋友,還未入學,但什麼都像不懂,遇上不合意的,他會揮拳動手打別人發洩。

我問我妹:「他這麼小就那麼暴力?」
我妹:「聽說他的母親會體罰他的,所以大概他有樣學樣了。但總比那些十多歲生了bb就掉他落街的好……」

唉。這是為什麼要生下他呢?就是因為當天不想打掉孩子?就「胡亂」生下他?我心裡發出一連串的疑問?

話說回來,其實我妹的好友L太太,亦是一名「奉子成婚」的年輕母親。二十多歲的她,已是一名5歲小孩的母親,但她是個負責任、有愛心的人(她的丈夫也是),而且中五畢業已投身社會,努力工作的她,有一定的積蓄。年紀相若的丈夫有自己的小生意。於是,L太太決心做全職母親,照顧丈夫和兒子。我見過他們的小朋友兩次,他很精靈,人有禮貌又活潑可愛。那是因為他可以獲得愛,所以亦能夠表達愛吧。

2008年7月25日,就是世界上身第一位「試管嬰兒」的三十歲生日。我在想,關於製造生命,人類真的不該太過無所不用其極!那樣地違反著自然,到底會「得到」什麼?

然後,我在某內地雜誌讀到一篇關於「生育和身體」的文章,節錄以下一小段:


1994年,美國加州的約翰和呂昂‧布贊卡夫婦花了四萬美元(指人工授孕),仍未獲得後代,轉而採用匿名捐贈的精子和卵子人工授精,並由一位代孕者生育。之所以不用代孕者自己的卵子,是為了避免代孕者事後反悔,以親生母親的身份爭奪孩子撫養權的風險。

然而,約翰為這件事出了新難題。1995年,他提出離婚,並拒絕承擔剛出生的孩子杰西的撫養費。這一不太光明的主張居然獲得高級法院的支持,因為他的確在哪個意義上都不是孩子的父親。更離奇的是,法院認定呂昂也不是孩子法定的母親,除非她辦理收養手續。問題是,呂昂該從誰手裡收養呢?捐獻精子和卵子的男女當然不行,代孕母親及其丈夫也不符合法律。

因此,生著一雙碧藍眼睛的杰西有五位父母— 遺傳母親、承養母親、代孕母親,以及遺傳父親和承養父親,可她在法律上卻是個孤兒!



我想,這種「倫理悲劇」,根本就是當事人自製的!但苦了的是小生命!孩子無罪呀!
其實上月我在讀報時,看過國際版曾有一則類似的新聞。情況是一對日本人夫婦,因為妻子未能生育,經由朋友提議,就去印度覓得一位代母。後來好像是將他們的授孕胚胎放進那位代母體內。問題又是「離婚」!因為翌年嬰孩還未出生,妻子就提出離婚,並走掉。雖然女嬰出生了,但由於一位單身的外籍父親,完全不乎合印度的嬰兒領養條件,他的女兒,就此流落印度。(後來,好像是那位父親的母親,即嬰兒的祖母,暫時到印度照顧她) 我不知道往後的故事發展了!

其實,奉子成婚不一定是壞事。只是覺得年輕、沒有很好的經濟能力,亦不是完全不顧子女的理由!我身邊不乏奉子成婚的人,特別是近年大家都不愛結婚,為了小孩,他們才考慮簽那一紙婚書。小孩是生命,父母亦是生命,他們是「對等」的,沒有誰比誰優勝。但,作為成年人,一定要負責任,想清楚才做,亦應該照顧弱小。

後來,讀zz的網誌,見她寫了關於墮胎的文章。我想,假如將人工授孕、墮胎、複製人等話題再對照一談,應該是很大的工程!只知,往往談到最尾,都是悲劇。



***「特價印傭」者,經由我妹解釋,應為一些來自印尼郊區,則「印尼鄉下妹」,對於現化城市人的一切,她們可能什麼都不清楚、不知曉,但她們勝在人工很廉宜。(不知道是否比現在的外傭最低工資更便宜呢?)

Monday 18 August 2008

假如是最後的早餐。


每次,在機場的離境大堂吃早餐,我都會想那可能是「最後的早餐」。
記得,以前的一位好友S,曾跟我說:「上飛機之前,一定要吃自己喜歡的食物,
如果要飲熱奶茶,就飲吧!(因為平常因健康緣故,沒法多飲的話)因為隨時,那就是你的最後一餐了!」

老實說,我不是個很悲觀的人,(雖然亦唔係好樂觀....)
但,那一刻,我覺得很震撼!
竟。然。有。人。會。這。樣。想!

可是,好吃如我,絕對歡迎這種想法。
假如時間許可,我必定會於機場的離境大堂吃個夠!
大部分時候,我會選吃大家樂的早餐。
無非,就是為了那杯熱奶茶。
假如那是我「最後的早餐」,熱奶茶會讓我死得眼閉死得暝目。


Saturday 16 August 2008

It's not a fashion show at all。




Fashion Show對我而言,是一場派對。
是恣意飲香檳的地方。(假如那個品牌夠豪氣)
是跟舊友聚首的場地。
是帶友好出席的活動。
是給公關面子的動作。
是看各國模特兒走路。
是說盡八卦話的良機。
總之,不只是看華衣。

大熱天時,看秋冬新裝,
時裝人,從來不活在當下。
他們,活在未來極度虛幻的世界裡。

香腸、蚊帳、機關槍。


我第一眼看到此情此景……此物,差點嚇傻了眼。
繼而,發出一陣爆笑聲。
根本就是一個大型防蒼蠅帳!(酒店的人說這是防蚊帳)
這一點都不浪漫呀!人家的蚊帳是一層輕紗呀!是由差不多天花的地方墜落床沿的呀!(咩事呢?!)

假如此物於香港有售,我真的好想送一個給妳呀...z.
最合妳的「品味」。



第一個「十天」。

不跟他說話,不跟他傳情,已經十天。
這樣,我便會忘記他。

自覺有點傻。

城市精神治療檔案二:吃貴價零食。



關於零食,我覺得是餵飽心靈多於口胃。

z.
零食之於我,有如華衣之於你。
吃到愈貴的零食,我的精神愈好。
心靈口胃都同被餵飽,滿足得緊。

可能,老來,當你去執紙皮,我都要去執汽水罐……
實在吃得太好了!

當有人連十元一個「波仔飯」也買不起,我還在吃十多元才幾條的薯條。(我都覺得此款卡樂B新品很貴!但又很好吃、很cute!)
有一天,我想到,可否戒買唔戒吃呢?(看來,這樣做更為無品!)
於是,我專門著我妹去買,我順手拿一些來吃。事情,很順利喔~呵呵呵~

e.

圖一:比起一管唇膏,那盒薯條高不了多少,可想而知它很細盒。
圖二:這種「粗薯條」甚得我以至周遭朋友歡心,售價卻其高!

Friday 15 August 2008

急性子的行人電梯扶手。



人在城市行走,有好些細眉細眼事都叫人感覺人間之失衡。

前天,當我又踏上我家樓下的一道行人扶手電梯,右手放在扶手的黑色膠帶上,
不到5秒,我的右手已經彷彿被人拖拉著一般。
放心,我可不是在訴說七月十四的什麼行人電梯鬼故事。
只是,那條性急的行人扶手電梯膠帶比起正在上升的電梯,走快了一點。
它和它的不平衡,令我不得不把右手鬆開,再放後一點。
如是者,一程不過幾層樓的「路程」,我便得將這個動作重複幾遍!

我討厭這種機被調較不當的失衡。
本來,不是可以好好的,讓膠帶和電梯「一起走」嗎?
都是「人為」的禍!

Thursday 7 August 2008

立秋‧甚念。

立秋

又到立秋,
風雨中的立秋,
閃電中的立秋,
忙碌中的立秋,
立秋,
念你。

你會說勿念嗎?

七夕

Monday 4 August 2008

陽光處處。

e,

我倒沒想過會孤獨終老,那是很多年後的事吧?況且,幾天間的變化已可很大,又何況是不能預知的n年呢。別想太多。

你總是偶爾地低落神傷,對影自憐。不如去曬太陽呀,曬完就好,真的。

又,剛剛那期地鐵雜誌(逢週四免費在地鐵站派發那本),有lily franky的訪問喔。

z.

午夜的一人晚餐。


z.

我終於看了你借給我的「東京鐵塔我的母親父親」影碟。


看完,當然地感觸……都是關於「親情」的一部戲。
戲裡的母親,婚姻失敗,卻全心全意將一切都投注在兒子身上。
中段,兒子迷途知返,要反哺母親。

我在想,一個人,到底怎樣才可以作出這樣的決定,將自己的一生...甚至一切,
都投注於一個人、一段關係上?

昨晚,因為我累得呼呼大睡,錯過了晚飯,
我媽留了菜、湯、飯給我。我獨自在凌晨兩點的飯廳吃著飯。

吃了幾口,我就不停流眼淚。
我在想,這種孤寂的獨自吃飯,會是我將來的「日常」嗎?
當我想到,我的爸、媽有天離開,我的弟、妹有自己的家庭,我便得獨自一個人,自己照顧自己……雖然,我還可能有朋友,但,朋友是朋友,朋友不會跟我一起生活。

我想,我大概非常恐懼,害怕獨自一人生活下去。
就算這一刻寫著這網誌,我還是忍不住,不停流淚。

可能是沒有什麼好傷心的。但我還是在流淚……好奇怪。
也許,我總是太悲觀太憂鬱了。
我的人生,亦變得灰灰的。看不清前路。

e.


Sunday 3 August 2008

牽一牽你手。

我前幾天已經看了"Wall-E"

朋友G,她今晚看了"Wall-E",她有感而寫了自己的感受
"單純地付出,遇到一個自己喜歡的人,覺得對方好犀利,用盡自己的方法去吸引對方注意自己....哈哈...到"對方有困難時,好好的保護對方",當發現自己也無能力做些什麼事,只好繼續日常的工作"

我都有跟她差不多的想法。
曾經(或現在)都在做這種「事」。
z.
其實,你提到戲中關於簡單的「牽手」,我亦感受良多。
我始終覺得,願意牢牢的牽著你手(敷衍地牽手指的不算數!),就凡同願意什麼時都牽掛著你,什麼時候都願意挺身保護你的人。
有一份任何時候都願意為對方犧牲的精神。
若是能力所限,無法幫助到對方,亦隨時願意守候在對方身邊的,就是愛情了。
比起單純的「佔有」,需要更高尚的情操。

每次說起「牽手」,又會令我想起古天樂的一首歌《男朋友》,(雖然我從來不曾喜歡古天樂,更遑論是他的歌了!)歌詞中的兩句「牽一牽你手,我便甜蜜夠……」
記得,有一段日子,聽到這首歌便會想哭。
歌中的「你說你有男朋友,現在便要走…牽一牽你手,我便甜蜜夠」是最觸動我的。
曾經,我是那般深愛著不喜歡女人的他。
(最好笑的是,很久之前某次卡拉ok活動,當我跟幾位lesbian 朋友唱歌,她們點唱了《男朋友》,說這是可以令她們最傷感的歌。卻見我比她們還傷心得多,差點以為我都是個女同志。哈哈~)
e.
圖:由z. 那邊借來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