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23 April 2009

性愛三分鐘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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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以一個較科學的角度回應你的文章,在此轉載昨天陳頌紅於《信報》的專欄文章:


信報財經新聞
副刊專欄
麗都美識
By 陳頌紅
2009-04-22


做愛,三分鐘就夠


  很多人最初接觸性知識,如果跟我是同一代的話,那麼,不少是來自從前《姊妹》雜誌中間的彩紙部分。當時看過不少「持久力」的文章,又看到不少讀者寫信去什麼夫人信箱,詢問關於「太快完事」的問題。可是當時年紀小,加上即使給我吃了豹子膽也不敢問媽媽,所以始終搞不懂那是什麼一回事。

  啊,持久力,現在明白了。我曾聽過一些男性朋友或者男朋友提過類似「愈持久一定愈好」的理論,也一直以為那是對的。但原來,科學家告訴我們,做愛時間不需很長,三分鐘已經足夠。

  去年賓夕法尼亞州州立大學(Pennsylvania State U)向一個「性治療及研究學會」(Society for Sex Therapy and Research)的會員發出問卷調查,以他們多年在工作上接觸的不同個案以及專業經驗,評定出做愛的最佳時間長度(那些會員的職業包括醫生、心理學家、精神病學家、社工、家庭治療師等等)。結果,這一群專業人士認為,不包括前戲,單是進入女性身體至射精,三至七分鐘已經「足夠」;七至十三分鐘屬於「非常滿意」;如果只有一至兩分鐘,則屬「太短」範圍;但若果達到十至三十分鐘,那就「太長」了。

  研究指出,大部分人從社會或者固有對做愛的概念中強化了一個偏見,就是做愛時間要愈長愈好,最好一整晚不停地做。過去有一些調查,發現大多數男女認為最理想的做愛時間長度是三十分鐘,結果導致失望或者性生活不愉快。負責這一項做愛時間長短研究的助理心理學教授Eric Corty補充,「我們希望藉着這些專業而更切合實際的資料和研究,驅散人們對做愛的無謂幻想,鼓勵他們以新的標準看待做愛。這就可以避免失望,以及男性因為過於想在女方面前表現自己的持久力,形成莫須有的心理負擔,反而造成機能性的障礙。」  做愛時間達三十分鐘可能真的太長。雖然有研究說人的集中力在四十五分鐘之後才降低,但對於繁忙的都市男女來說,大抵在十分鐘過後已經開始思算着「今晚煮乜餸」、「手機月費夠期要繳交」、「連卡佛快要大減價」之類。三分鐘完事,就跟吃個杯麵那麼方便,而且,也飽肚。

Tuesday, 14 April 2009

酒廣告能亂性‧二之二。



上回提及一個於英國發表的超性感香檳酒廣告,此廣告女郎為新一代堪稱最性感的女人。
她-就-是-Scarlett Johansson。

繼LV起用她作產品的代言人後,這次香檳酒廣告,她更顯得意態撩人。
(雖然,我還是較為喜歡她替LV拍的那個造型。)

請欣賞,史嘉麗祖安遜!

我已明白。




那次,你的視線停留在我臉上良久。
抿著嘴的我吸進帶有消毒藥水味的空氣,同樣凝望著你。
你雙眼滿滿憂鬱的眼神,讓我不能忘懷。

你握著我手,以祈求的語氣說:你應該要明白。
我無言。別過臉去。

曾經,我以為,我是被委屈了,被看扁了,被出賣了,被捨棄了。
原來,只是我沒有明白。

一直無法承認對你的愛慕,那種自然而生,卻被抑壓了的情感。
病了的愛,生出毒瘤。

現在,我明白了。
那天,你還在,我就願意坦白承認一切。
那份對你的愛惜和愛慕。

只是,我沒有承認,我根本不能百分百明瞭你的一切想法。
我選擇留在你身旁支持、等待。
不留人的是時間。
不留人的是命運。

不是我不明白。只是,對我,太殘忍。
這天再見。已是隔世。
跟你單獨相處的片刻,一起望向遠方山麓,很平靜。

願你在那個國度,自在安樂。
若你喜歡,我可以常探望。

Monday, 13 April 2009

出賣肉體的男與女。




什麼叫現實?怎樣過活才算矜貴?用肉體去報答人並非不道德?
深宵時份,電視台重播"邵氏"的經典作「男與女」。
(1983年蔡繼光自編自導的作品)
看罷,我想到以上的三條問題。

廣告片斷裡頭,最吸引觀眾想收看的綽頭,當然是鍾楚紅跟男主角的出位床上戲。
然而,由影片的初始,到中段,以至最後,
我看到的是小人物生不逢時的無奈和悲慘。

影片刻劃小人物的心態很認真,又寫實,加上三位男女主角的出色演技,以至影片絕對有資格成為經典。
偷渡來港,無證22歲女主角孟思晨(鍾楚紅飾)、年輕憤世泰國華僑男主角江遠生(萬梓良飾),以及五十多六十歲鰥夫木匹貴叔(關海山飾)的三角關係。

故事的軸心由思晨出發,描述她剛偷渡來港,想要投告親戚卻不得要領。
住在木屋區的「散仔館」,故事還描述她跟一班姐妹(大概都算不上是朋友)要為那裡的散仔提供性服務。
實情是她們無法自力更生(無身份證嘛,無人會聘請喇!),又加上投靠一幫同鄉散仔,所以就唯有「捱義氣」,滿足他們的性需要。(有網友形容為「拔窿相助」!!呢個形容真係好爆!但又好鬼貼切!)

當中,不無感激之情誼,但這又算是不道德嗎?

後來,意外地,思晨和遠生認識了。互生好感。
但遠生眼見思晨跟一班同鄉一起,且女同鄉都需要滿足男同鄉的肉慾,破口大罵他們是賤人。
及後,又跟思晨失散。

其實他們失散的最大的原因,是思晨為求兩餐溫飽,又希望等待政府特赦,可獲香港身份證,就嫁給貴叔。
貴叔待思晨很好,至少在物質上,都盡量去滿足她。
可是,他最希望的就是思晨為他添丁!
這分明就是一項交易。
思晨的任務是要替貴叔生仔。

本來,這老夫少妻相安無事。(雖然唔知點解,但我越睇越覺得,套戲都係悲劇收場!)是
可是,直到思晨重遇在擂台上打自由搏擊的遠生,故事再現轉折位。
兩人重遇,當然濺起激烈愛火。(又肉搏囉!其實套戲都幾多露骨床戲的。)

思晨形容遠生幫人打自由搏擊是「出賣肉體」,其實她也一樣,出賣自己的肉體,為貴叔生子。
其中相異的,大概就是思晨可以邊出賣肉體,邊偷情。遠生則只為一位老闆打擂台。
兩者,均血肉模糊。

思晨懷孕。遠生提議他們私奔到美國。
思晨:「咁唔係幾好,而家離開貴叔……而且,佢又對我咁好,我要幫他生仔嘛。」
(呢個係戲入面,另一個「感激位」!戲中女人都用肉體去感謝男人)
遠生聽罷:「你又知個仔係佢嘅?」
思晨:「總之,個細路係我架喇!」
兩人對話完畢,再床上決戰去!

事實上,最後,再奮力搏擊的遠志,都敵不過小人的奸詐,最終敗給對手。
而另一邊廂的思晨,則滾下長梯,小產之餘,更被貴叔大罵。
她跟貴叔開始口角,思晨直指貴叔「唔得」,刺激得貴設當場要霸王硬上弓。
貴叔在血灘上要強姦思晨,以及之後被人虐打後的遠志來到,跟貴叔攤牌。
這兩場戲都很「爆」!

最後一幕,是無法再支持下去的思晨,接受命運,招救護車。
她將要被遣返大陸。
一對情人緊緊相擁,就是片中的最後一個鏡頭了。

26年前的電影作品,今天看來,仍然震撼。

Saturday, 4 April 2009

酒廣告能亂性。




酒能亂性。
我猜,酒廣告已經可以亂性了!

新一輯Moet香檳的廣告,起用了最隻手可炙的性感女神來拍。
絕對未飲先醉!
至於,這位性感女神是誰?
讓你你你和妳猜一猜吧!

改天揭曉答案。

誰來教飲威士忌。

讀「蘋果」,盧峯的專欄,他所提及的那個試威士忌的場合,我都在。

這個專欄的題目:法國人教喝威士忌

引用盧峯的文:「讓 人 有 點 意 外 的 是 專 家 居 然 是 位 法 國 人 。 心 想 威 士 忌 畢 竟 是 英 倫 三 島 的 代 表 性 產 物 , 怎 麼 找 不 到 來 自 英 倫 三 島 或 蘇 格 蘭 的 專 家 作 推 介 呢 ? 看 了 介 紹 才 知 道 那 家 威 士 忌 廠 已 被 一 家 法 國 大 酒 廠 收 購 ; 在 一 體 化 運 作 下 , 便 由 法 國 專 家 負 責 講 演 推 介 。」

去過那次試酒會,其中令我最強烈的其中一部分,正正就是這一點!
由法國人來講解英國人(或該說是蘇格蘭人)引以為傲的威士忌酒,很別扭。

至於那些酒嘛,當然非常好!

圖:舊版的Glenmorangie威士忌,某天下午在友人家中飲用。樂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