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我要在離開之前,寫妥自己的扶靈名單,那可會是一件容易的事?
他她他他她她她,以及他,都會在這個扶靈的行列?
這份名單,又可會比遺囑更重要?嗯,我的概念錯了,這名單是遺囑的一部分。
暫時,我可以想像到,自己的扶靈名單入面,已經有的4個人選。
4個人,似乎不夠。
我想,現在,我最希望自己做到的,不是建立那份屬於自己的扶靈名單。
而是,想要有一天,成為你的扶靈名單中的一員。
那種榮耀,是你愛我的一種獨特表現。
我但願,可以。
嚇人利是乙封。
13 yea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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