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還是倒數第二天。
我走進一家很美好的二手書店。購入了這本由Virginia Woolf寫的"To the Lighthouse"
燈塔,正是我走在這人生路途上的一項「必需品」吧。
怎樣走我的人生路?我由5歲後,一直問自己,都未有答案。
心有點疲憊。
想起第一次接觸Virginia Woolf有關的事物,是看了那部電影——The Hours
再看了《時時刻刻》,那部翻譯小說。
我愛這個故事。
記得從戲院走出來的一刻,我感到自己全身在抖。
那種悲傷的感覺久久不散。
買了,讀了小說之後,我每年至少重看一遍。
那就是鍾愛吧。
今天,是我的生日。又到了每年深思自省的最好時候。
好好想想我以後的時時刻刻。